在涉及到夫妻双方作为
担保人类型的
离婚事例中,
担保责任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取消。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
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约定,这其中包括了
担保方式(如为一般
保证抑或是
连带责任保证)以及
担保期限等等方面的规定。
若
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保证,那么
债权人便具有权利迫使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或者共同承担起所有的担保责任。
即便在离婚之后,双方仍然需要依照担保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来履行其担保义务。
在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承担责任的一方可以依据离婚时所达成的
财产分割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然而,这个前提条件必须是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并且没有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总的来说,离婚行为本身并不能够改变原担保合同的有效性,双方依然需要依法承担起各自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