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期期间进行员工裁减行为无疑是非法解除劳动合约的表现。
对于此种情况的
赔偿金额确定方法乃是参照以下公式:以
经济补偿标准乘以二倍之积作为
赔偿金的实际额度。
具体来讲,经济补偿标准依照员工在当前用人单位连续服务的时间长度来决定,每满一年便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若员工在公司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其经济补偿费用;而对于未满六个月的员工,用人单位则需向他们支付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月工资的定义是员工在解雇或
劳动合同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之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收入。
假定员工在该单位已经工作了N年,且月平均工资为M元,那么根据上述公式,其所能获得的赔偿金应当是2×N×M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处于孕期的女工权益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在进行
裁员决策时必须将孕妇适当保留在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