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需明白实行
产假的时期内,企业不予发放薪资待遇这是明显违反规定的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里的相关法律条款,女性雇员在分娩期内同样享有生育津贴的权益。
此期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主要参考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全体员工的月均
工资水平,对于已加入
生育保险计划的企业,生育津贴将由生育保险基金负责支付;而对于尚未加入该计划的企业,则需按照女性雇员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支付责任。
因此,您应该首先尝试与所在企业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他们这种行为的
违法性质,并依法主张自己应得的薪资报酬。
若经过多次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出面责令企业纠正错误做法。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好相关
证据材料,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等,以便于证明您的工作状况以及产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