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离婚诉讼案件处理时,倘若被告受到传票通知而未能获得合理的理由拒绝出庭,那么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
然而,法院是否能够做出
离婚判决并非仅仅取决于被告是否出席法庭。
实际上,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核心要素在于对夫妻之间感情状况是否已经彻底破裂的准确判断。
若原告所提供的
证据能够充分地证实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例如存在诸如重婚、
家庭暴力、赌博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或者因为感情问题长期
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法定情形,即便被告未能出席法庭,法院仍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如果证据无法充分证明感情破裂,并且被告也没有到庭进行辩护,法院通常会采取谨慎的态度进行判决,很可能不会做出离婚的决定。
总而言之,被告未能出席法庭并不意味着必定会导致离婚判决,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足以支撑离婚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