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省而言,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的具体金额会因为伤残层级的不同而产生变化。
通常情况下,对于
五级伤残的
劳动者来说,其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9.5万元;若是
六级伤残,则应领取到的该项
赔偿为8.5万元;而对于
七级伤残者,其能获取的金额为4.5万元;
八级伤残的劳动者可获得的补偿为3.5万元;
九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的赔偿为2.5万元;最后,
十级伤残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5万元。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
工伤职工本人主动提出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在
解除劳动关系之时距离法定
退休年龄尚不足5年的话,那么他们所能领取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算:若不足5年,则按照全额的80%支付;若不足4年,则按照全额的60%支付;若不足3年,则按照全额的40%支付;若不足2年,则按照全额的20%支付;若不足1年,则按照全额的10%支付。
当然,这仅限于法律、
法规没有另行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