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之规定,公司在进行首次注册时,实际投入的资本并不一定非要交付现金不可。
实缴资本的交付方式具备多样化特性,其中包含有货币形式的
出资,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现金;另外,还可以使用实物、
知识产权(
专利权、
商标权以及
著作权等)、
土地使用权等能够通过货币估值且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价金注入公司。
然而,值得特别留意的是,若是使用非货币性资产作为价金注入公司的话,务必要对这些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且针对这些财产进行详细核实,不能高估或低估它们在公司中的价值。
如若涉及到法律、行政
法规对评估价金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则应该遵循这类法定规定。
同时,股东个人也不能够借助于劳务贡献、个人信用评级、自然人姓名、企业声誉、特许
经营权,甚至设定了
抵押权的财产等作为价金注入公司。
总的来说,选择何种方式来注入公司资本,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并且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