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关于
侵权行为的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主要是遵循了“谁主张,
谁举证”这一基本原则。
然而在某些特定种类的
侵权事件中,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可能会出现倒置现象。
例如,在涉及
环境污染的
侵权诉讼中,法律要求污染者必须承担起证明其行为与造成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证明其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或减轻责任情况的举证责任。
同样地,在
专利侵权纠纷中,发明人和实用新型
专利权人也需提供
证据来证明被控
侵权的技术方案确实落入了他们所拥有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
至于一般的侵权行为,比如
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则需要受害方提供证据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发生、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联以及
责任人的过错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举证责任的分配主要是根据具明确体的侵权事件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