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构成要素之一便是预期利益。
所谓预期利益,即是指在合同得以正常履行之后,当事人原本有望获取的经济收益。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过程中未达到约定标准时,给另一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损失
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这其中便包含了
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可获得的经济利益。
然而,赔偿金额也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而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预期利益的认定,需要全面考虑到合同的性质、履行状况、以及当事人的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主张预期利益损失的一方还需承担起相应的
举证责任,以证实预期利益损失确实存在且具体数额明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