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断
外观专利是否存在
侵权行为时,我们应关注如下几个关键方面:
首先是“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这一基本准则,它意味着对于产品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我们需要进行全面且深入的比较分析。
其次,我们需要将授权外观设计与被控
侵权设计进行详细的对比,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以及相异之处。
如果发现相似之处位于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易于被直接观察到的部分,并且这些相似之处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那么我们可以初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
然而,如果相似之处仅仅是局部的细微差异,那么我们通常会认为不构成侵权。
再次,我们需要以普通
消费者的视角和审美观察能力作为评判的基准,而不是依赖于专业设计人员的观点。
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产品的
类别,只有当两个产品属于同一或者类似的种类时,我们才能够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最后,如果被控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表现出实质性的差异,那么我们就可以判定其构成侵权行为。
总的来说,我们在评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并对整体视觉效果进行全面的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