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上诉费用之计算,其常规依据为国务院颁布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在民事案件中,若
当事人就财产案件提出上诉,则应根据其对原审判决中某一部分的上诉请求金额,缴纳相应的
案件受理费。
举例而言,当上诉请求金额未超过人民币 1 万元时,每宗案件仅需缴纳 50 元受理费;若上诉请求金额介于 1 万元至 10 万元之间,则应按 2.5%的比例缴纳费用;若上诉请求金额超出 10 万元且达到 20 万元,则应参照相关规定,以 2%的比例计算收取费用,依此类推。
然而,在
行政案件上诉中,对于
商标、
专利及海事行政案件,每宗案件需缴纳 100 元受理费;至于其他行政案件,则每宗案件只需缴纳 50 元受理费。
值得一提的是,
刑事案件的上诉并不涉及受理费的缴纳,但若该案属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则仍须按照
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缴纳上诉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上诉费用因地理位置与案件种类之区别而可能产生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