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当雇员因为其个人能力素质欠缺而遭解聘时,能否领取相应的
赔偿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评估。
若用人单位能够举证显示他们已经为该雇员提供了必要的培训或者调整了其工作岗位,然而最终却发现雇员仍然无法胜任这项任务,并且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够事先通过
书面形式向该雇员发出通知,或者额外支付给该雇员一个月的薪资以后,就具备了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为这一行动承担相应的
经济补偿责任。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无法证实上述程序的合法性,或者在解聘过程中出现了
违法违规的情况,比如未能严格遵守法定的解除程序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雇员是有资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
总的来说,要判断雇员是否有资格获取赔偿金,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的解聘行为是否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