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如果所出租的房屋属于婚姻期间内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理论上讲,必须经由夫妻两人同时同意才能够进行租售活动。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夫妻对于他们的
共同财产,享有同等且公平的处置权利。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产进行了出租行为,那么这份
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就会引发争议。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
承租方是无辜的第三者,并且在
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那么这份租赁合同很可能被判定为合法有效;但是,擅自出租的那一方可能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该房屋仅仅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的
个人财产,那么他/她便有权单独决定是否将其出租,而不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夫妻之间的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