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对于交管部门的裁定持有异议,可以依据以下
法规途径进行维权:首先,自接到
交通事故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请向上一级公安行政机构交通监管部门提交
书面形式的
申诉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撰写的申诉信函中必须明确表达申诉观点及其支持观点的具体理由及关键性
证据。
申诉次数仅限于一次。
倘若经过上述程序后,您仍然无法接受最终的复核结果,那么您还可以在
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并请求法院重新审视事故责任的划分。
在此期间,务必要妥善保管与收集相关证据,例如事故现场的照片、录像以及见证者的证词等等,以便于支撑您的申诉主张。
法律注重证据的充分性,因此,证据越是充足,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成功率也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