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
医疗纠纷案件中的
证据搜集与保管工作上获得更大胜算,务必紧密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技术要求并严谨操作。
首先,卫生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妥当保管病人诊疗活动的所有相关记录材料,如患者在各个就诊阶段所生成的记载医疗过程细节的门诊
病历、住院志、医生根据病人诊断开具的各种医嘱单以及各项检查检验报告等等,这些都是构成医疗事实的关键性证据——
书证。
其次,在搜集和保护
医疗费用的相关凭证时,需要着重收藏各类发票,用以证明病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数额,这同样是有力的证明依据。
另外,对医疗现场产生的种种实物,比如用于治疗患者病情的药瓶、药物等物件,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担忧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请即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封存,将之确认为证据之一,以便后期进行检验和核实。
接下来,与医疗过程密切相关的录音、录像资料,如与医护人员之间的交流对话等,同样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不应该忽视。
此外,在处理医疗
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及时寻找并获取
证人证言也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同病房病友的陈述等。
最后,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整个证据搜集和保存的过程中,务必要确
保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证据遭到人为篡改或者破坏,从而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维权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