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离婚手续之时,涉及共同债权及
债务的划分,必须依照以下重要原则进行:第一,关于共同债权,法律推定此类权利应当由双方
当事人平分享有;至于
共同债务方面,同样要求双方共同负责偿付。
在涉及共同债务这一问题时,应当先明确债务的具体性质以及其实际用途究竟为何。
举个例子来说,若此项债务乃是因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或者根据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毫无疑问它将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
当我们面对
财产分割的时候,习惯上会先使用夫妇二人的
共同财产来偿还这项债务,倘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满足
债务清偿需求,或者对于贫穷到无力承担债务的情况,再考虑由双方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如若协商无果,那就只能通过法院裁决,来决定如何偿还这些债务了。
尤其值得留意的是,如果有任何一方能证明某项债务并非为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并且并非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产生,那么该项债务有可能被视为
个人债务,进而由举债人自行承担偿付责任。
因此,在处理
离婚案件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以便明确债务的真实性质。
总而言之,离婚时共同债权与债务的分配,需要充分考虑众多复杂的因素,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公正、合理地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