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单位中因公去世通常会被认定为
工伤。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若不幸突然身患疾病导致死亡,亦或是经过48小时的紧急抢救仍无法挽回生命的事例,皆可视为
工伤待遇。
然而,要准确无误地判定工伤则必须全面考察各种复杂因素。
例如,该
劳动者所受的工作强度大小、工作环境是否有引发猝死的可能性,以及他或她是否正处在常规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之中等。
对于此类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离世的情况,他们亲近的
家属务必及时向雇佣方提交
工伤认定的申请文件。
雇主有义务自伤亡事件或确诊、判定患有
职业病的那一日开始算起的第30天内,向所在地的
社会保险行政机构
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报告。
若是雇主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提交申请,那么工伤职工及其亲密的家属、与工会组织等,就可以在工伤事件发生日或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时间内,直接向所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