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选择提前离开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将不能够正常申请
失业补助金。
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员工是非自愿性的中断了其工作事务。
然而,在特殊情况之下,比如企业未能依照
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例如提供足够的劳动安全保障或舒适的工作环境,亦或是未按时且足额地向员工发放应当得到的
工资,甚至是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相应的
社会保险费用等等,这些都有可能迫使员工不得不提前结束其
雇佣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提出
申诉,声称自己是被逼无奈才选择离开公司,这样的话,他们就有可能符合领取失业
补助金的资格。
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首先,企业需开具一份关于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将这份证明以及失业人员的详细名单提交给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次,失业人员应凭借企业所开具的证明文件,尽快前往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最后,失业人员需要携带失业登记证明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