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劳动
仲裁的时限划分为两种情况,其中一般的时效性规定为一年期限。
此时间自
当事人明确或发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时起算。
然而,当
劳动关系存在的期间,因为欠发劳动薪酬而引发的争议事件中,作为
劳动者一方的当事人可以
申请仲裁,不受一年
仲裁时效性的限制;当然,当劳动关系终止后,意味着申请仲裁的期限必须是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且仅能维持一年。
换句话说,如果在时效期内提交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将会依法进行受理和审查。
反之,若超过时效,则有可能面临仲裁申请无法得到受理的风险。
因此,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来说,如若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务必及时收集相关
证据,并在规定的时效内发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