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争议中,倘若双方都缺乏足够确凿的
证据支持各自的立场,那么法官将会依照公正合理的“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进行剖析判定。
通常来说,身为患者一方需要用确凿无误的证据来证明
医疗机构存在过失行为,并且这种过失行为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
如果患者无法充分地提供这些关键性的证据,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着
败诉的风险,承受不利的
诉讼后果。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比如医疗机构故意隐瞒、拒绝向患者提供与争议相关的
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蓄意
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等恶劣行径,法官可能会根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直接推断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结论。
总的来说,当
证据不足以支撑
诉讼请求时,法官会全面权衡案件的具体情节、双方的举证能力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然后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判决的结果可能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有可能是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让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最终的裁决结果还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