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劳动合同尚未终止的情况,若
劳动者期望辞去现有职务,便需事先以书面方式告知用人单位,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一般的规则中,劳动者须于
试用期结束前至少三天,即期转正之后则需提前至少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同时,该通知应该送达到雇主单位,并且必须保存好送达的相关证明,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并要求对方回复确认收到,或者使用挂号信等更为正式的方式进行邮寄。
在提出离职之际,劳动者还应当妥善完成手头的工作职务交接,从而尽最大努力减轻对用人单位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影响。
不过,若遇雇主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尤其是未能按时且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严重
违法行为,那么劳动者有权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
然而,在此特别提醒,若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限条款的约定,或者涉及到竞业禁止协议中的条款,则有可能会被要求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并非可以随意决定要求劳动者支付其他类型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