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变更并不影响该企业所背负之
债务的承担义务。
作为自主权独立、始终保持独立
法人地位的公司来说,必须完全依赖于自己的所有财产来抵偿公司应该承受的债务担责。
即使是原任法人在其管理公司事务期间,通过公司名义所引发的任何
债务问题,在
法人代表人发生变动之后,仍应由该公司独自承担和解决。
然而,如果原任法人在履行职责时出现过失,从而导致了债务的产生,并且这些过失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
法规或者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话,那么原任法人就有可能被要求为公司的损失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但是,这并不是说原任法人要直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仅仅是针对公司所遭受的损失进行
赔偿。
对于新任法人而言,他们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变更之前的
债务承担个人责任,除非新任法人与公司或者原任法人之间有特殊的约定。
总的来说,
公司债务的实际承担者往往是公司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