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
工伤鉴定过程中对结果存疑而提出
重新鉴定申请的案件,最后是否能够保留原有的
伤残等级,尚未有着明确的结论。
根据规定,此类案件的重新鉴定工作将由省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进行,为此类争议的最终权威结论。
然而,再次鉴定的结果受到多个复杂因素的影响,不仅包含了对伤势本身的精准判断,还需要考虑到所提交的医疗证明材料的完整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也涵盖了鉴定过程的规范化程度等等。
因此,如您在初次鉴定环节中发现存在偏差或者遗漏关键信息的现象,请务必在进行再次鉴定之前,认真准备丰富且翔实的医疗资料,并且要
保证鉴定过程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规程进行。
通常而言,如果有新的
证据足够支撑更加高级别的
伤残认定,那么确实存在着保留原有等级甚至提升伤残等级的可能性。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关于最终结果的确切结论都必须以此次重新鉴定结束之后得出的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