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
上下班路途中所遭遇的并非由于个人主要过失所导致的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均可以被认定为
工伤。
关于此部分的准确解读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第一,从时间节点来看,应处于合理且符合常规的上下班期间之内;其次,在行走的路径选择上,必须是员工上下班的必要途径,即所谓的“合理上下班路线”;最后,在责任判定问题上,这一工伤性质的判断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员工个人的次要过错或者不是雇主的主要过失。
这种“个人非主要过失”往往需要以当地交警部门所提供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书》作为
主要证据支持。
另外,假如员工不幸因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乘客轮渡事故或铁路交通事故受伤,同样也需要有相关职责管理部门出具的
责任认定结果予以证明。
对于工伤的最终认定,负有责任的雇主必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 30 个自然日以内进行申报处理;如果雇主未能按规定履行这项义务,那么员工自身或者他们的
直系亲属则有权依法在接下来的 1 年期限内自行提起
工伤认定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