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交管部门所出具的
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通常情况下均有权利向法庭提
起诉讼。
然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这里的
诉讼并非是针对责任认定本身所进行的
行政诉讼,而是在后续的
民事赔偿纠纷诉讼中,请求法院对事故责任予以重新审视与划分。
在此类
民事诉讼过程中,责任
认定书仅作为一项重要的
证据材料来加以使用,若您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及合理的依据,证实责任认定的确存在
误判,那么法院便有权根据具体案情的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做出全新的判定。
然而,在
申请复议或者发起诉讼之时,还需关注相关的时间限制。
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若错过了这个复核期限,那么便只能在民事诉讼环节中寻求救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