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仲裁裁决已正式生效之后,倘若由某一方
当事人未履行应尽义务,那么另外一方当事人即可依法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强有力的
执行申请。
这种情况下,
司法部门是极有可能进行受理的。
然而,在法院决定予以受理的同时,也将会严谨地审查
申请执行的仲裁裁决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中所涉及的必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此项裁决是否具备合法有效性,以及申请执行的时间是否已经超出了法定的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仲裁裁决存在着法定的不可执行的情况,例如裁决所依据的
证据被证实为
虚假的,或者对方当事人故意向法院隐瞒了足以对公正裁决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证据等等。
在这种状况下,法院还有可能做出拒绝执行的具体决定。
总的来说,只有当申请执行的仲裁裁决完全符合法定各项要求的前提之下,法院才会考虑受理
仲裁案件的
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