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在尚未届满前选择辞去职务是否涉及薪资补偿及其具体核算方法,须依据各个特定情形进行判断。
若
劳动者依照规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劳务关系(在
试用期间提交申请的时间为提前三日;若是已经成为正式员工,则须提前 30 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公司有责任按照该员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薪酬,通常不会涉及到薪资
赔偿的事宜。
然而,假如受雇方提前结束契约并违背了在服务期限内应尽义务、或是在遵守竞争禁止条款方面有所违犯,导致用人单位蒙受损害,那么用人单位就具有向劳动者强调
赔偿责任或索求
赔偿损失的权利。
对于劳动者擅
自离开导致用人单位直接
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也有权向其索求赔偿。
在核算薪资时,应根据劳动者的出勤天数及双方约定的
工资标准,计算得出应发工资,同时还需考虑扣除可能的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