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擅自挖掘砂砾土石的行为究竟是否涉嫌
违法犯罪,绝非只是由挖掘的数量多寡所决定。
即使挖掘的数量微乎其微,如不具备适当的执照或批准文件而擅自从事此项活动,也是有可能形成为一种
违法行为的。
请注意,依据我囯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凡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导致其价值损失达十万元人民币到三十万元人民币之间,或是对生态环境产生极大损害后果的行为,或者是在过去两年内已因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遭受两次及以上的
行政处罚者,再次实施此类行为时,皆可视为“
情节严重”,将面临
刑事追责。
然而,即使尚未达到上述标准,若无合法手续便擅自挖掘砂砾土石,同样违反了行政管理法规,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总而言之,无论挖掘砂砾土石的数量大小如何,擅自进行此类活动均属违法行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避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