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签署
劳动合同且已实际构成
劳动关系的情形下,
工资的结算应遵循双方事先约定的薪酬水准,或者参照同岗位其他员工的工资待遇,亦或是依照所在地同行业同岗位的普遍薪资水平来进行计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后,如果未能在一个月内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一年内仍未签订,则必须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需要特别留意保存能够证明其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标准的相关
证据,例如工作证件、出勤记录、工资单据、银行交易明细等。
倘若双方在工资结算方面存在分歧,首先可以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