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用期尚未结束之际,
承租方若未经许可而擅自终止
租赁合同或者实施了违背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那么他往往必须承担下列的
违约责任:第一点是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这是根据
租赁协议中的详细约定予以执行的;其次,承租方还需
赔偿出租方可能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比如未被收取的租金;除此之外,还需对任何可能出现的间接
经济损失负责并承担赔偿,例如由于寻找新的承租人所引发的周转时间、房屋闲置期间租金收益等方面的损失;紧接着,如果承租方向租赁财产做出了改变,也需要将其恢复至租赁开始之前的原始状态;最后,承租方亦需承担因违约产生的所有额外支出,诸如与
法律诉讼相关的费用以及聘请律师的开销等等。
总而言之,关于违约责任的确切内容及其范围应该参考租赁合同中原有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然而,在实际事例中,出租方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
证据以展示其实际受损情况以及具体的损失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