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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所涵摄的责任范畴中,"追偿权"这一概念主要用于描述保险公司对那些对事故负有侵权过失的责任人进行追讨赔偿款项的过程。
具体来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保险公司有权在自身赔偿限额内向相关责任人主张追偿权利:首先,如果驾驶人尚未获得合法驾驶执照或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书而驾车上路,从而引发了
交通事故;其次,若有人在酒驾、吸食国家
管制的精神类药物或是麻醉品后仍驾驶机动车辆而酿成车祸;最后,假如驾驶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设立之初,其基本宗旨在于确保事故受害者能够迅速得到充分的补偿,然而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所涉及到的侵权方的过错行为,保险公司在履行先行赔偿义务之后,享有向侵权人收回多付的部分以维护法律公正和保障保险制式的顺利运行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