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条文的规定,如若双方
当事人之间经过充分的商议与磋商,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对原有的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的。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又
证据确凿地证实了双方的确就相关合同的变动事项完成了
口头协议,并且此种行为并不触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道德等层面的限制,则可以认为这种口头变更具备
法律效力。
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口头变更所带来的举证难题不容忽视。
由于缺乏
书面形式的固化记录,一旦出现争议,主张变更的一方或许将面临极大的举证难度,难以证明其所提出的变更内容及其达成变更的实际情况。
因此,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我们强烈建议在处理合同变更事宜时,应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以确保其合法性与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