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商品单方面违约所涉及的
赔偿事宜,其主要根据在于双方在预售合同中所达成的相关约定。
通常而言,对于违约方而言,他们应当承担起以下几种
赔偿责任:首先是继续
履行合同;其次则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可能对另一方所带来的损失;最后便是赔偿对方因自己
违约行为所引起的
经济损失。
倘若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清晰地规定了
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通常会依照双方既定的约定进行
赔偿处理。
然而,若合同并未对此事有任何约定的话,那么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因其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全部损失赔偿额度,这其中便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之后,守约方原本可以获取到的所有利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最大损失。
除此之外,
消费者亦有权向违约方追索因违约行为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例如催告费用等等。
总的来说,关于具体的赔偿方式以及赔偿金额的大小,必须在全面考虑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损失等多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