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后是否能获得
经济补偿金,此问题主要与您离开目前所在公司的具体情形有关。
若系您自己主动请辞,而该公司在此过程中并无任何不当之处,则基本上您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然而,假如公司在此过程中有如下行为引发您的离职,那么您就有权获取相应的
经济赔偿:即未依照先前签订的
劳动合同约定,向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工作环境条件;未能及时并且全额发放您应得的薪酬;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您成功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
法规相冲突,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采用欺骗、恐吓或乘人之危等不正当手段,致使您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等现象。
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以您在这家公司所服务的累计
工龄为准,每过满一年度,就会按照一个月的
工资标准向您发放。
对于已经超过六个月,不足一整年的期间,将被视作一个完整的年度来计算;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时间,将会向您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您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