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签署合同之前,通常并不存在严格界定的
违约责任。
然而,当签约过程之中有任何一方出现过失行为、以至于另一方面蒙受了
经济损失时,便有可能需要承担
缔约过失的法律责任。
举例而言,若有一方故意掩盖影响议订合同的重大事实或是发布
虚假信息,那么由此对另一方所带来的损失,他们便须承受
损害赔偿责任。
为了规避类似状况的发生,在整个缔约阶段,双方都应该恪守诚信原则,尽全力充分地分享彼此至关重要的真相。
若在某些关键问题的确证上面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先行签订意向书或备忘录,用以明确在整个缔约流程中所涉及到的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
同时,请务必妥善保存相关的沟通记录和
证据,这样就可以在
纠纷来临之际有所凭托。
总体来说,在签署合同之前务必要审慎小心,以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