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行政诉讼中,通常情况下,
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那一方自己承担。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要是
行政机关的具体
行政行为被判定为
违法,并且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部分地区按照当地规定,或者在一些特定的
案件类型(像
行政赔偿案件等)里,法院或许会判决让行政机关承担相对人的律师费。
这是为了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进行一定的惩处性规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体现
公平原则。
但目前这种由行政机关承担律师费的情形并非在所有行政诉讼案件中都普遍适用,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法律依据以及当地的司法实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