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收取是依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进行的。
通常情况下,财产案件会依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特定比例进行分段累计交纳。
比如说,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需交纳 50 元。
而非财产案件,像
离婚案件,每件要交纳 50 元至 300 元;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需交纳 100 元至 500 元等。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 10 元。
另外,在某些情形下,诉讼费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比如
当事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
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案件的收费标准是有差异的,在提
起诉讼时,法院
立案庭会明确告知具体应交纳的
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