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倘若夫妻中的一方获赠房产且此房产已登记在其名下,那另一方再次
购房一般就不属于首套房啦。
因为依据现行的政策,家庭是以夫妻为单位的,名下已有房产再去
买房,通常会被认定为
二套房。
不过呢,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为各地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像有些地方可能会依据房产的取得时间等要素来进行综合评判。
要是那获赠的房产还没有办理
过户等相关手续,并且在购房的时候也没有被算入家庭的房产套数之中,那么另一方买房就还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建议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者专业的房产
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