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
继承权的。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去世后,在没有
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对其遗产进行
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属于第一顺位
继承人,所以
二婚妻子(必须登记
结婚)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