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不可以放弃
监护,因为《
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作为
法定监护人,有对未成年
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如果有义务的监护人放弃了对
被监护人的监护,导致被监护人身体损伤的,还有可能构成
犯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民政部门同意。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
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