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情况。如果
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已经有执行依据确定的
债务,由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
债权人具有优先权。但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其他持有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即按比例进行分配。但这不是破产,分配后不足的部分,债权人仍有权要求
债务人清偿。法律依据在《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
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
执行标的物均无
担保物权的,按照
执行法院采取
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90.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 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 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 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