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即可无需到公证处公证,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
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关于
抚养权变更公证处在那 这个问题采纳以上的内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