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户口簿分成
两个户口簿,就是分户,对于分户需要根据公民分户的理由而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进行办理的,一般情况下
结婚分户需要提供
结婚证,户口簿等资料进行办理,而居住分户的,还必须提供
房产证明进行办理。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
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上述证明材料提交到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核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