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乡镇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助标准 (一)搬迁费 1、住宅房:按被
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7元/㎡标准计算。 2、非住宅房设备搬迁及安装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①经营用房:每月8元/㎡; ②生产用房:每月7元/㎡; ③办公用房:每月7元/㎡; ④仓储用房:每月7元/㎡。 有重型机械的,按重型机械所在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0元/㎡标准计算。 (二)征收住宅房临时安置费标准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一类7元/㎡/月;二类6元/㎡/月;三类5元/㎡/月的标准计算。 (三)征收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标准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1、经营用房:一类20元/㎡/月;二类15元/㎡/月;三类10元/㎡/月的标准计算。 2、生产用房:每月10元/㎡; 3、仓储用房:每月8元/㎡; 4、办公用房:每月6元/㎡。 (四)乡镇分类 一类:苏埠、独山、新安、固镇、分路口 二类:丁集、徐集、罗集、顺河、石婆店、江家店、青山 三类:韩摆渡、西河口、石板冲、单王、狮子岗 (五)附属物补偿 参照城市中心区范围国有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