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收费标准略有不同,具体询问当地政府。 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9]国土[籍]字第93号)的限定解决,土地登记发证应收取的相关花费具体包括两项: 1、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此项花费乡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如果已经有了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则必须利用该成果资料进行登记发证,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但应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乡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的,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准许。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此花费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三资”公司和其他国家特制证书的,每证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