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个人财产,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权利人,不需要配偶签字,也不必征得配偶同意。 如果该房是婚前个人财产,而且房主夫妻双方没有任何的关于该房产的
夫妻财产约定,那么房主出售其名下的个人房产是不需要配偶的同意及签字的的,卖房委托书上只需要房主一个人签名即可,但是,公证处需要对配偶取一个笔录,确认上述事实情况。 但有例外,如果有类似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
婚内财产协议,那么房主办理卖房委托书公证是需要配偶的同意,并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在卖房委托书上签名的。 法条参考: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