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视情况而定。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
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
合同的效力。但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
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
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
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
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之精神,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之合同。同理,其
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