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是:"我家小区前几年被轻轨占地,政府当时应给予土地补偿,但是一直未给。小区几个邻居集体出钱雇了律师
诉讼,直到今年四月政府才打算给,可是去年年末我把房子卖了,
房产证已经
过户,土地证尚未过户,我想让对方配合提供一下土地证让我能拿到土地补偿款,对方拒绝了,觉得有风险,担心过不了户。我怎么才能通过法律手段拿到土地补偿呢?",简要回复如下:首先要明确补偿款到底应该归谁,这可能涉及到房屋转让价款等诸多因素,如果因为轻轨占地而导致房价下跌,你是以下跌后的价格卖给他人的,则主张补偿款有理可言;反之,缺乏事实依据。另,也要考虑小区业主委员会对补助款如何处理的决定(是直接分配费业主,还是作为维修基金)。以上只是本人的观点,建议在当地找律师详询,祝好运!南律师(延边
公司法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