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北京市地区,民营公司(企业)长期未给员工缴纳五险,并长期未签署与员工的书面劳务合同。
以上行为公司违反了哪些劳动法,员工如何保障个人合法权益?想了解后 向地区劳动保障局去投诉。
[律师回复]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强制性缴纳的,双方约定不缴纳是违法的。 1、是不可以的,即使劳动者自己提出要求不交社保,公司也是不会照此做的,因为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不购买社保单位就违反劳动法了。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3、《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