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职工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按规定对“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
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或上班途中突发疾病不属于
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视同工伤。 根据以上规定,在下班路上脑溢血工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突发疾病的情形,按规定不能作为视同工伤处理,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