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是: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
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较多一方可以多分; 5、尊重
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